據(jù)國航遠洋消息,歐盟碳邊境調節(jié)機制(CBAM)已正式進入實施階段,自2026年1月1日起,向歐盟進口特定高耗能、高排放產品的企業(yè)需為其產品的隱含
碳排放量購買相應證書。
CBAM旨在防止歐盟企業(yè)為規(guī)避嚴格碳排放規(guī)定而將生產轉移至環(huán)境標準較低的國家,通過對進口產品征收碳關稅,確保其碳排放成本與歐盟本土產品等值。該機制分三階段推進:
第一階段為過渡期(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),進口商須每季度報告進口產品的數(shù)量與直接碳排放量,無需實際支付費用。
第二階段為正式實施階段(2026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),進口商需根據(jù)進口產品的隱含碳排放量購買CBAM證書。證書
價格與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(EU ETS)的
碳配額價格掛鉤。
第三階段為全面實施階段(2035年1月1日以后),歐盟將完全取消相關行業(yè)在EU ETS下的免費碳排放配額,CBAM的調節(jié)作用將得到最充分體現(xiàn)。
根據(jù)規(guī)定,若單批進口CBAM覆蓋商品的重量超過50噸,歐盟進口商或其報關代表必須申請成為授權的CBAM申報人,并從其所在國的國家主管部門購買證書。證書價格將基于歐盟ETS配額
拍賣價格計算,2026年采用季度平均值,2027年起采用周平均值。
進口公司需每年申報進口產品的隱含排放量,并上交相應數(shù)量的證書。若能證明在生產過程中已支付
碳價,相應金額可予以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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